科学规划,营造氛围,合理布局,规范建设

    部门简介
    网站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基建工程管理部门网站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的及时公布与更新,保证网站的有效使用,促进对外信息交流与沟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综合管理科负责基建工程管理部门网站的全面维护、建设与管理,并设网络管理人员,各相关科室负责网站所需内容的提供与更新。

    第三条  网络管理人员应及时、自觉、主动学习相关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知识,必要时应参加相关的知识培训。

    第四条  网站版面制作与维护

    (一)网站的制作与维护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完成,并负责网站各类资料的汇总、整理及更新,必要时可请专业设计机构协助支持。

    (二)网络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检查网站的运行情况。若发现网站运行异常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三)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或审批,网络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改网站账号、密码,不得擅自改动网站版面设计等。

    第五条 网站信息搜集与发布

    (一)网站所发布的内容要全面、快速、详实地反映基建工程管理部门的基本情况和各项工作进展。

    (二)网站管理人员负责网站信息内容的搜集和整理,各科室根据职能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提供内容要充实、及时、准确。

    (三)网站管理人员及时对各科室提供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项目进展情况、招标信息等由综合计划科负责人审批,网站管理人员12小时内发布;

    2、重大事务、重要会议、重大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重要信息按照学校相关审批程序审批后发布

    第六条 网站信息安全保密管理

    (一)网站所有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

    (二)各科室提供网站信息必须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未经确认或其它需保密的内容,不得随意发布。

    (三)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网站后台管理中心更改信息内容。

    (四)网络管理人员要采取对网站信息安全管理的措施,除专职负责人外,拒绝其它人员擅自进入后台管理中心,以免因不当操作造成网站运行异常及信息的改动。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