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编审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为了有效控制、合理使用学校的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特制订本办法,凡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执行。
第一条 预算管理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编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财建【2021】1288号)规定,凡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改造项目,使用省级财政预算资金、中央预算内以及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其他财政资金项目的工程,由省财政厅指导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工作,委托具有编制能力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组织编制。中介机构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原则开展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并对其出具成果负责。
第二条 工程造价过程管理及结算管理
学校基建(新建)项目造价控制实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工程结算),委托给有能力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完成,工作内容有:
(一)工程造价过程管理
1、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方案。
2、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施工现场巡视服务。
3、合同价款咨询,审核工程预付款。
4、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
5、负责对承包人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其中进度款计量),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价款支付)。
6、发生索赔事项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
7、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
8、材料、设备的询价并核价建议。
(二)竣工结算管理
1、竣工结算时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基建工程管理部门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进行核对。
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并提出审查意见: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审查时间为20天;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至2000元的工程,审查时间为30天;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2000万至5000万元的工程,审查时间为45天;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审查时间为60天。
2、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补充协议、洽商记录、图纸会审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竣工图纸、竣工资料、变更资料、签证资料、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书等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验收后的最终完整工程结算,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对工程结算编制的程序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3、承包人与造价咨询机构完成的工程结算超过已审批工程概算10%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投资概算调整程序,待投资概算调整批复后再申报竣工结算审计。
第三条 竣工结算审计。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将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成果文件上报至省财政厅审核,基建工程管理部门、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和承包人要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第四条 省财政厅的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基建工程管理部门把省财政厅出具的工程审计结论(审批文、审定结算书等)移交给校计划财务处办理竣工结算入账手续。